急難慰助
急難慰助
教育部學產基金 |
一、運用學產基金辦理教育工作人員、學生及幼稚園兒童急難慰問金之發放。 二、若有符合濟助對象者,請於急難事故發生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並由導師核章後,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逕向教官室提出申請。 三、欲申請者,須檢附父母及學生近一年所得及財產清單,慰問金額視個案狀況為一萬元至兩 萬元。 四、申請辦法及表格,可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(http://edufund.cyut.edu.tw)下載使用。 |
- 瀏覽次數:191
急難慰助
教育部學產基金 |
一、運用學產基金辦理教育工作人員、學生及幼稚園兒童急難慰問金之發放。 二、若有符合濟助對象者,請於急難事故發生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並由導師核章後,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逕向教官室提出申請。 三、欲申請者,須檢附父母及學生近一年所得及財產清單,慰問金額視個案狀況為一萬元至兩 萬元。 四、申請辦法及表格,可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(http://edufund.cyut.edu.tw)下載使用。 |